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29.970, 0.23, 0.77%)公告编号:2016-07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公司向认购对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27.60元/股,发行数量30,797,101股。
2、本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9日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3、公司本次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6年12月6日,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限售情况如下: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释义
本报告中除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的图表、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 Shanghai Kangda New Materials Co., Ltd.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元
住所 : 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169号
法定代表人 : 姚其胜
成立日期 : 1988年7月14日
上市日期 : 2012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 : 康达新材
股票代码 : 002669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 张培影
联系电话 : 021-68918998-8666
传真 : 021-68916616
互联网址 : www.shkdchem.com
经营范围 : 胶粘剂、化工助剂的加工、制造及销售,胶粘剂的售后服务,胶粘剂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体育场地跑道施工,人造草坪的设计及安装,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工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 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发行人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事项进行审议。
2016年8月1日,康达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所载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及上市安排、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等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并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6年8月18日,康达新材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管部门审批情况
2016年7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
2016年11月16日,康达新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589号)。
资产过户和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和相关债务的处理。
验资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6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11月24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配售对象缴纳的网下申购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证金及认购款合计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
截至2016年11月25日,瑞银证券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1月25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797,10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561,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7,438,487.6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797,101元,均为货币资金出资。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9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 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 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97,101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 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8月4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17.65元/股。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7.55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瑞银证券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27.60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发行底价17.55元/股的157.26%;相当于申购报价截止日(2016年11月21日)收盘价(28.24元/股)的97.73%;相当于申购报价截止日(2016年11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26.35元/股)的104.74%。
(四) 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其配售情况
2016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在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被认定为有效报价的31家投资者回复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其中20家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余有11家投资者按约定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合计18,701万元。另有1家个人投资者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1,700万元,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根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配售原则,本次申购共发行30,797,101股,发行价格为27.60元。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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