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开始,如果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被计入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积分”达到12分,将被处以“红牌”警告,根据信用记录情况,企业将面临停产限产处罚。
2月24日,省环保厅召开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视频会议,《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也将同步上线运行。
据悉,自3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会被录入评价系统;3月1日前发生且尚未完成整改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也将被录入评价系统。届时,省环保厅将在山东环境网站上公开企业环境信用记分实时情况和年度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和环境信用年度评价结果将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如何评分?
采用负评价、实时评价、年度计分制(不同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应不同的分值)
环境信用绿标企业:当年无记分记录的企业
环境信用黄标企业:当年有记分记录、累计记分11分以下的企业
部门应对:环保部门将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限制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
环境信用红标企业:当年累计记分12分以上的企业
部门应对:环保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适用于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适用于停业、关闭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其停业、关闭。
【问题1】如何处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未履行其环保责任等方面的现象。针对不同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12项处罚分别是: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止建设;责令限制生产;责令停产整治;实施查封、扣押;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资质的证件;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等。
【问题2】环境信用评价对企业有啥影响?
省环保厅将定期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和环境信用年度评价结果通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检局、省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帮助银行等市场主体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作为其审查信贷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相关部门、工会和协会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方面作为重要参考。
【问题3】如对环境信用信息有异议咋办?
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处理的企业如对环保部门作出的信用记分有异议,可以通过点击省环保厅官网进行异议申请,按照网页提示填报企业异议复核单。同时,需要向作出记分的环保部门进行书面申请(下载评价系统内的“企业异议复核单”,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材料也一并提交),环保部门在收到企业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告知企业。复核需要现场核查、监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复核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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