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9日举行的自贸区情况说明会上,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为试验区设计的配套政策。
金融创新放宽准入扩大开放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说,试验区内先行先试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将在宏观审慎框架内,按全国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介绍了银监会对自贸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的八项措施,包括支持中外资银行入区发展经营,鼓励开展跨境投融资服务,支持区内开展离岸业务,简化准入方式,完善监管服务体系等。
证监会对自贸试验区的支持事项则引发更多想象空间——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在试验区内设立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等。
保监会支持在自贸区内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支持保险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等。
超8成外商投资改为备案制
所谓负面清单,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司长孔令龙说,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介绍,在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的支持下,制定负面清单时按国民经济分类,共列出18个门类1069个小类,而超过80%的外商投资项目将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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