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修订论证会议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503号),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列入国家标准制订项目计划。 我国于1998年首次颁布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胶粘剂》(HJBZ 28—1998),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为了保证标准的先进性,曾分别在2003年(HBC 18—2003)和2005年(HJ/T 220—2005)对其进行了修订。这些标准的颁布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胶粘剂的国内市场,使胶粘剂生产企业了解到国内外产品的环境保护要求,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目前,已有150多家企业的上千个产品通过胶粘剂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认证产品包括木材加工用胶粘剂、包装用水性胶粘剂、鞋和箱包用胶粘剂、地毯用胶粘剂、建筑用胶粘剂五大类十八个型号产品。如果加上使用胶粘剂的下游企业,涉及企业将达上千家。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HJ/T 220—2005)标准修订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承担该标准的起草和编制工作,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负责修订标准时的行业技术支持与专家支持。我会的会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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