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获悉,凡被欧盟REACH法规列为38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超标的,必须在今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未进行通报的涉及产品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辖区出口欧盟企业,应关注欧盟SVHC通报截止日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通报。
REACH法规是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是全球迄今为止影响最广泛的化学品法规,也是一项技术性贸易壁垒。从2007年6月1日该法规正式生效以来,累计有4批、46种物质被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列入授权候选清单,如邻苯二甲酸盐、五氧化二砷、三氧化铬等,该清单上的物质因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特性,被正式确认为高关注物质。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中,前三批38种SVHC于2010年6月18日前列入授权候选清单,按规定须在今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第4批8种SVHC在2010年12月15日正式列入授权候选清单,必须在今年6月15日前完成通报。
据REACH法规规定,物品中含有SVHC超过0.1%w/w(即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超过0.1%浓度),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市场的总量超过1吨,那么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如果总量不超过1吨,当消费者有要求时,制造商或进口商须在45天内免费传递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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