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上通报了2015年第四季度的部分产品检查报告,其中共抽查了河北、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9个省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聚氨酯防水涂料产品。
据了解,本次抽查依据JC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等标准的要求,对聚氨酯防水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酚、蒽、萘、游离TDI、不透水性、固体含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在39批次产品中,抽查发现有1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几乎占掉了检测产品数量的一半。不合格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蒽、萘、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固体含量项目。
其中湖南省两款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为:长沙大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组份聚氨酯”(商标:大禹神功,规格型号:11L/桶,生产日期与批号:2015-06-16/20150616),湖南神舟防水有限公司生产的“SZ-聚氨酯防水涂料”(商标:神舟登月,规格型号:25kg/组,生产日期与批号:2015-06-08/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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